2月13日至16日,兴隆镇食药监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4家活禽销售宰杀点、4家冻库、8家大型超市进行了专项检查,没有发现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禽肉。 据悉,本次检查的重点内容是:查看在售活禽、禽肉等食用农产品的进货凭证和检验检疫证明,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市场开办者严把进货关口,严禁购进和销售来自疫区的活禽、禽肉,加强活禽销售区域的定期消毒。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,兴隆的经营规范度有了很大提高。 [attach]8042[/attach] (执法人员对超市售卖的散装鸡腿进行检查) (通讯:邓联君) |
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开展,推进“凝聚青春力量、助力精准扶贫”工作的落实,近日